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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來了,今次是法庭活動
兩隻鬼先不要理
玩家人物:
始創人:人是人
幫手:原始人
但原始人只是作表面大家都會看到的資料
所以放心,他什麼都不會知道
其實我已經完成一星期
但沒有時間post上來
抱歉啦
第一證人:案件相關的見證人,他們提供證詞用來描述與案件相關的某人、某事或某物,協助司法機關探明事件真相[luiyn]
第二證人:同上[小南]
第三證人:同上[SU怡]
死者:被殺的人
被告:被起訴的人[人是人]
人是人法醫:專門調查人的死因的醫學[人是人]
人是人法官:司法權的執行者[人是人]
辯護律師: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依法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出庭辯護[原始人]
檢察官:檢察官是一種法律工作者,檢察官均是進行刑事訴追的主導者[粉絲大人]
luiyn:M。24歲。是7-12便利店的受貨員
小南:M。20歲。大學生一名
SU怡:F。luiyn的朋友。一樣是7-12的員工
MIO:M。20歲。被殺的人
UI:M。20歲。被告,在肯當勞做的(H記)
原始人:M。27歲。很有名氣的師律,暫時未試過失敗
粉絲:M。26歲。很有名氣的檢察官,很追求勝利
故事:
2009年8月8日 早上2:00 山本街道
「可惡...你竟然把這些...!!」
「真的不是我做的...」
「信你才怪!!」
「滓...!!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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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公認物件:
[案法資料:2009年8月8日 早上2:00 山本街道,MIO被殺害了。UI的手被槍射傷]
[驗屍報告:死者心口有一處刀傷,傷口直插。不是很大力地插入去,傷口不是很深。到不了心臟,流了很多血而死]
[相片:現場平面圖]
[死者上衣:有血的毛衣]
[小刀:有血的小刀,有一個彈洞,口徑是9mm]
[被告傷報告:被告右手手腕被射傷,但沒有彈洞]
[彈頭報告:是由9mm的槍射出來,跟小刀的彈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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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圖:
現場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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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證系統:
圖片:
請用小畫家張紅色圈一圈,如要配合物件
請出示物件
人物:
指出人物的矛盾,如要配合物件
請出示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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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跟檢察官可選一件「王牌」
律師:人際關係
檢察官:人際關係
律師:
放大鏡:[放大物件或地圖但不會打格仔[每天可用一次]
人際關係:[增加人際關係[永久]
解謎器:[得到提示[每天可用一次]]
檢察官:
新手教學:[得到提示[每天可用一次]]
人際關係:[選一個人,可得到他的資料(比較深入的資料)[每天可用一次]
私下發問:[選一個人私下發問[每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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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記得「這是一隻自由的遊戲,而且人際是很人用的,特別是律師」
還有要時常上線,否則會影響其他人
P.S.可以私下找我查地方找證物
所以有我msn是最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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