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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kasan

Bysan 歷代變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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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3-5 22: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行番佢條路 ...
發表於 2008-3-6 00:07:02 | 顯示全部樓層
what happen?
陳近南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3-6 10:37:5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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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8 01:19: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寒靈.伊 於 2008-3-5 07:49 PM 發表
咁L 呢


L第一代都係死左~= ="
寒靈.伊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3-8 16:18:1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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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8 19:03:35 | 顯示全部樓層
死亡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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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筆記本

DEATH NOTE(デスノート)
類型 少年漫畫、懸疑
正式譯名 死亡筆記本()
死亡筆記()
常用譯名 死筆、DN
漫畫
原作 大場鶇
作畫 小畑健
出版社  集英社
東立出版社
文化傳信
連載雜誌 週刊少年Jump
連載期間 2003年 – 2006年
冊數 全12卷+2本解說書
電影 : 死亡筆記本
導演 金子修介
製作公司 日本電視放送網株式會社
上映日期  2006年6月17日
2006年8月10日
2006年9月8日
影片長度 126分
原作 大場鶇、小畑健
腳本 大石哲也
演出 藤原龍也
瀨戶朝香
松山研一
戶田惠梨香
音樂 川井憲次
小說 : ANOTHER NOTE 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
作者 西尾維新
出版社  集英社
東立出版社
文化傳信
發售日 2006年8月1日
冊數 全1冊
電視動畫
原作 大場鶇、小畑健
導演 荒木哲郎
企畫 大澤雅彥、藤本鈴子、大島滿、
平山博志、鳥嶋和彥
系列構成 井上敏樹
腳本 井上敏樹、小林靖子、米村正二
人物設定 北尾勝
作畫監督 北尾勝、加加美高浩
美術監督 一色美緒
色彩設計 橋本賢
音響監督 山田知明
音樂 平野義久、タニウチヒデキ
動畫製作 Madhouse
製作 日本電視台、D.N. Dream Partners、
VAP、集英社、Madhouse
播放電視台  日本電視台等11個電視頻道
中視無線台
  Animax
無綫電視翡翠台
顯示▼隱藏▲其他電視台:
GMA Network
VIZ
播放期間 2006年10月4日 - 2007年6月26日
話數 37
電影 : 死亡筆記本 - 決勝時刻
導演 金子修介
製作公司 日本電視放送網株式會社
上映日期   2006年11月3日
2006年11月24日
影片長度 140分
原作 大場鶇、小畑健
腳本 大石哲也、金子修介
演出 藤原龍也、松山研一、
戶田惠梨香、片瀨那奈
音樂 川井憲次
■動漫主題 ■ACG專題 ●模板使用方法 ▲討論
《死亡筆記本》(Death Note,簡稱DN)是2003年12月開始於少年Jump週刊連載的心理懸疑推理漫畫作品,連載結束於2006年5月,總共連載108回。另有同名的小說、電影、動畫、遊戲。

另外在2003年8月於同刊內刊載了同名的單篇作品,又常被稱為前傳。和連載作品有些相似處。死亡筆記本是作品中虛構的擁有超自然力量的殺人筆記本。

目錄 [隱藏]
1 作風
2 注目點
3 爭議
3.1 中國大陸
3.2 日本
3.3 比利時碎屍案
4 劇情簡介
4.1 第一部(動畫為1-26話)
4.2 第二部(動畫為27-37話)
4.3 單篇作品
4.3.1 筆記使用規則
5 死亡筆記本使用規則
5.1 基本規則
5.2 擁有權的解說
5.3 作用無效的對象
5.4 夜神月讓死神路克/雷姆偽造的假規則
6 死神的規則
6.1 基本規則
6.2 死神之眼
7 主要登場人物
7.1 死神
7.2 單篇作品
8 漫畫
9 動畫版
10 電影版
11 小說
12 註釋
13 外部連結



[編輯] 作風
這部作品內的鬥爭類型,和「Hunter × Hunter」、「遊戲王」等作相似,是超乎常識以外的「邏輯知識戰」。之外也加上像「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一般懸疑、追捕犯人的要素,成為這部作品的特色。

同時,本作品描述「在現實世界的怪異性的犯罪」,伴隨著黑暗、嚴肅的氣氛,和「七夜怪談」「寄生前夜」等的現代恐怖作品相似。而且「七夜怪談」設定的「看過這捲錄影帶的人會死」似乎對於本作的設定有影響性。

因為增加了在學校容易成為話題的「不幸的連鎖信」之類的都市傳奇要素,本作似乎也頗受中小學生的讀者的歡迎。..


[編輯] 注目點
這部作品最令人注目的是:主角是罪犯,故事隨著反派角色的觀點而進行。隨著關注在反派角色的觀點,讀者一邊也能感到觀點上的「一體感、成就感」。扭曲了許多在少年Jump週刊中連載的作品最常使用的「Jump三原則」主題--「友情、努力、勝利」,以「就算犧牲友情,也要努力於搶先對方,以獲得勝利」作為故事主題。這樣和週刊少年Jump整體主題有著差異的作品,仍受到讀者的喜愛。

另一大注目點為,跟偵探的鬥爭的過程,大量殺人者是否能「成為救世主和神」。大量殺人者的存在,與其說是單純的「罪惡」,不如說是到現在為止社會所不理睬的「黑暗的部分」。以這樣的部分做為題材的本作,可說是十分另類。

同時,偵探和罪犯兩方面,也為了一般人難以捕捉,自身的「信念」而作戰著。使讀者在這場戰鬥中兩人所呈現的超凡領導力中沉迷,也是這部作品的一大特色。

作者大場鶇本人,則在第十三集的特別對談中這樣說:「那些去深入探討月的善惡和網上社會等主題性東西的評論,可能和我們所想的《Death Note》完全是兩回事。什麼『生與死』、『正義與邪惡』,正如在訪問中所說一樣,我們並沒有深入著眼於這方面,因為覺得只是純粹將之做為一種娛樂就好了。」[1]


[編輯] 爭議

[編輯]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遼寧省瀋陽市的文具店,曾販賣一本以「DEATH NOTE 死亡筆記」為名的一般筆記本,上頭寫著和本作品中死亡筆記本相同的規則[2]。這被普遍認定為違反著作權的盜版商品。但主要購買這本話題筆記本的為未成年漫畫讀者,為了消除壓力等的理由,學習漫畫中將「不喜歡的人的名字」寫入筆記本。這件事情引發了中國內部的社會問題,甚至還傳出將「圍剿死亡筆記本」。

2007年5月25日,中國大陸的「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發出「關於迅即開展查繳《死亡筆記本》等恐怖類印刷品專項行動的通知」[3], 認為該作品「包含了神秘主義、死亡、報復等諸多感情因素在內,這些黑色感情將對孩子幼小心靈產生非常大的負面影響,嚴重影響孩子的人格發育。」從5月28日至6月3日開展為期一周的查繳行動。但在廣州文具批發公司中,仍可以看見批發公司販賣死亡筆記。[4]

目前,在中國大陸發售的死亡筆記本相關周邊也遭封禁,其中包括電影中路克所佩戴的金屬飾物,以及仿造死亡筆記本的書本封套,還有動漫人物的模型等產品。

但是,許多其他產品,如印有可能來自死亡筆記本圖案的錢包,T恤等物品,也遭到了封禁,對動漫周邊產業造成了不少影響。

作為查封該產品的主要理由,官方一致表示是由於盜版以及版權還有非法出版物問題引致的,但是由於中國大陸的動漫產業狀況,許多動畫片,尤其是最近的動畫片,都是流傳在網際網路上的片源經過自發組織的志願翻譯團體字幕組翻譯後,以『僅供日語學習』『試看』或是『交流用』、『非商業用途』的名義。以BT資源的形式發佈的。因此,這樣的說法顯得不太可靠。

一種較為可靠的說法是(僅供參考),由於其中宣揚了與『犯罪』,『傷害他人』或是『過激行為』、『誘使青少年犯罪』的內容,因而遭到了相關部門的封禁。動漫作品中與其相似的,也涉及了相關問題的作品其實很多,但由於影響不如死亡筆記本廣泛,因而未引起相關部門注意。


[編輯] 日本
日本的「死亡筆記本」讀者得知此事後,這件事情在網路上開始被流傳,成為了話題。但結果這件事件所產生的問題並沒有被重視。原因是這本問題的筆記本,是近年日本國內所藐視的中國盜版商品。相較於事件的社會性和問題性,違反日本著作權的部份反而受到關注[5]。另外,「死亡筆記本」實際被當成商品販售的這件事,在日本流傳的消息不多,只有不具體的部分消息被注目。

但是,受到關注的未必是孩子對盜版商品的抵抗很少。而是這本以樂趣本位,和作品內設定相似的死亡筆記本,成為可以操縱死亡的「威脅性的遊樂」。這對於孩子所帶來的危害,使得中國和其他的海外人士,並不管這本筆記是不是盜版,而將批判的對象轉為「死亡筆記本」作品本身。

在本作受歡迎的背後,當然批判的意見也十分強烈。社會上許多人對於像死亡筆記本一樣會產生「威脅性的遊樂」的作品,所產生使中小學生等低年齡層的讀者,犯罪而不感到危險的社會問題十分憂心。例如有意見認為,真人電影版男主角藤原龍也所演出的大逃殺(或譯「生存遊戲」)是影響女孩犯下長崎小6女児同級生殺害事件的原因之一。


[編輯] 比利時碎屍案
2007年9月28日,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發現一具被肢解的屍體。屍體附近發現寫有「Watashi wa Kira dess」(我是奇樂)的紙片(dess為拼寫錯誤,應該為desu.)。[6]


[編輯] 劇情簡介
注意:下文記有作品情節、結局或其他相關內容,可能降低欣賞原作時的興致。

[編輯] 第一部(動畫為1-26話)
奇樂 vs L
「名字被寫進這本筆記本的人就會死。」
拿到這本由死神路克所掉落的死亡筆記本的人是日本的高中生・夜神月(Light Yagami )。月將世界上一個個犯罪者的名字寫進筆記本上,相信這樣的行為會是正義,誓言要成為一個沒有犯罪者的新世界的神。發現有人在制裁犯罪者的一般民眾,開始稱呼這位制裁者為「奇樂(KIRA)」(KIRA為Killer的日文拼音,意思是殺手。巧合地,KIRA在拉丁文的意思也是"Light")。
另一方面,察覺到奇樂出現的ICPO(國際刑事警察組織,Interpol),委託一個名為「L」的偵探來調查奇樂事件。L是唯一能動員全世界警察的人,世界上很多陷入膠著的案件都是由他查出。他的本名和居住地完全沒有人知道。
認為奇樂是「罪惡」的L,用巧妙而大膽的方式證明出「奇樂你就在日本關東地區」,在日本設立搜查總部挑戰奇樂。奇樂和L,從此為了揭露彼此的真面目,也為了彼此的正義互相對立。
第二個奇樂
以榜首身份考進了大學的夜神月,遇到了以流河旱樹、龍崎的身份出現,同樣是榜首的L。L利用巧妙的技巧引誘夜神月,希望能和月一起搜查,藉以分析月的行動。
就在同一段時間,電視台收到了從奇樂寄出的影帶。L和月在看了影帶後,都推論「第二個奇樂」是存在的。追捕者和被追捕者共同進行搜查,一場縝密的心理戰就此開始… …
第三個奇樂
被L追到窮途末路的夜神月,利用死亡筆記本的特性,構思了起死回生的對策。在被L監禁的時候,月特意放棄了筆記本的擁有權。於是,失去了和筆記本有關「一切記憶」的月便和L共同搜查。隨後發現了新的死亡筆記本所有者跟大企業「四葉」有所關聯。
成功潛入了四葉本部後,判斷指示奇樂殺人的是「8人幹部」。因發現潛藏在裡面的第三個奇樂可能有其他的幫手,搜查本部打算對有嫌疑的人設下陷阱。
L被殺
恢復記憶後的夜神月,設局利用死神雷姆相信「如果L不死,海砂就會有危險」,逼雷姆動手殺死L,自己就成為了第2代L,同時擁有奇樂跟L的雙重身份。

[編輯] 第二部(動畫為27-37話)
誘拐事件
世界的舞臺轉移到夜神月以計策害死L過後5年。(最後卻設定在4年後,是作者的失誤)
從大學畢業過後的月,由於對於搜查本部極為瞭解,故繼承L的身份而活動。但事實上,他暗地中同時完美地扮演著追捕奇樂的L和殺害犯罪者的奇樂這雙面角色。贊同奇樂行為的國家開始出現,世界朝著奇樂理想中的「新世界」前進……
但就在月的面前,出現了兩個繼承L意念的少年。一個是加入黑手黨的米洛,誘拐了警察廳的長官,要求搜查本部以「殺人筆記本」來交換人質。為了解決事件,月以L的身份請求FBI長官的幫助。但與之回應的卻是自稱為L的後繼者的少年,N,也就是尼亞……
這三個人,為了彼此的信念,展開了激烈的對戰。
不久,月的妹妹粧裕被人(梅洛)擄走,對方要調查總部用死亡筆記本來交換……
第四個奇樂
尼亞的搜查手段,一個個地逼近夜神月。
害怕海砂的行為會暴露出什麼的夜神月,把筆記本交給對崇拜奇樂且當奇樂為神的魅上照,由他代為制裁犯罪者。魅上將污染奇樂思想的出目川用筆記本殺死後,選擇過去月大學時代的女朋友,高田清美作為新的「奇樂代言人」。
終於就連SPK(Secret Provision of KIRA,由尼亞為主,和L無關的奇樂對策組織)之外的搜查本部成員也開始懷疑夜神月,月受到SPK和本部成員雙方的監視。但是,月成功透過清美作為「魅上的聯絡人」,將訊息傳達給魅上。另一方面,準備好和奇樂決戰的尼亞,將海砂綁走,說出要「和奇樂對決」的宣言……
夜神月之死
在最終一步估計錯誤,被發現是奇樂後的夜神月,雖然嘗試遊說眾人,不過在尼亞的反駁,堅持自己理念,和眾人即使認同奇樂也不能認同下,奇樂決定用死亡筆記本的紙張殺死尼亞,但被失望發現月就是奇樂的松田桃太奮力開槍阻止,在夜神月做最後掙扎時,將其擊至重傷。在旁邊的路克,依照一開始和月相遇時所約定的,將失敗使用者寫入筆記。
世界的模樣
世界的舞臺轉移到夜神月被殺死過後1年。
奇樂死後,世界回到沒有奇樂,靠法律維持的世界。
而在世界的某個山頭,群眾舉行某種儀式,希望奇樂可以再次回來。

[編輯] 單篇作品
在JUMP 2003年本誌36號,曾刊載一樣以「死亡筆記本」為名的單篇作品,在連載作品出現後常常被稱做前傳。主要的登場人物只有死神路克出現在連載作品。

鏡太郎在放學途中撿起一本筆記本,用它來寫日記。隔天,名字被自己寫進筆記本的同學們竟然死掉了。後來他才知道,原來這本筆記本是死神路克所掉落的「死亡筆記本」。

過去遇到類似事件的刑警,開始調查其他的同學。焦慮的太郎最後使用了「死亡橡皮擦(デスイレイザー,Death Eraser,連載作品中未出現)」將他們的名字擦掉,於是被殺掉的同學再度復活了。但是,沒過多久,他們和兩名刑警在鏡太郎完全沒有使用筆記本的請況下再度死亡......

得知因為路克遺失了筆記本,自己的周圍還有一個「使用筆記本的人類」,鏡太郎急著尋找犯人......


[編輯] 筆記使用規則
基本上和連載作品相同,主要不同點在於:

名字被寫上筆記本後,可以使用「死亡橡皮擦(デスイレイザー,Death Eraser)」擦掉名字,被殺的人將會再度回到人間。但如果遺體被火化了,則橡皮擦沒有效果。
雖然不建議,但在筆記本封面寫上自己的名字是不會死的。
筆記本的封面被撕掉後,就沒有死亡筆記本的效果。
筆記本的頁數會用完,需要和死神另外索取。
並沒有規定死神「至少要持有一本筆記本」。
並沒有死神之眼、放棄所有權等詳細規定。

[編輯] 死亡筆記本使用規則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死亡筆記本
[編輯] 基本規則
寫名字的時候,一定要看過該人的樣子,否則沒有效果。因此,不會殺害同名同姓的人。
除了名字以外什麼都沒寫的人會在40秒後死於心臟麻痺。在寫上名字的40秒內就可以寫上死因。
寫上死因後,使用者就有6分40秒的時間可以寫上詳細死因
就算死神死了,落在人間界或死神界的筆記本仍然有效。
只要名字被寫到筆記本上,就肯定會死,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消除。
(單篇作品中曾出現過「死亡橡皮擦」,可擦去名字令死者復活。但在連載作品則沒有這樣的設定。參閱「單篇作品」)

寫上死因或死亡狀況後可以控制該人23天內死前行動(即第24天一定要死)。
先寫上死因或死亡狀況,然後再寫名字也是有效。最大有效期間大約是人類界19天內寫上名字(即第20天後無效)。
只要死因在死者能力範圍內,任何的死亡方式都可以有效;否則,死因是心臟麻痺。
由死亡筆記本上撕下的紙條也具有死亡筆記本的效果。
沒有限制筆記本的書寫工具,用血和化妝品寫上內容也是有效的。
使用死亡筆記本殺過人類的人類,既不會上天堂也不會下地獄,死後都會消失在一個虛無的空間。

[編輯] 擁有權的解說
一旦接觸過死亡筆記本就能夠感知守護那筆記本的死神。
如果那筆記本沒有擁有人,接觸筆記的人就取得筆記的擁有權。
如果死亡筆記本被偷取,而且偷取死亡筆記本的人殺死原本的擁有人的話,擁有權會轉移到偷取死亡筆記本的人身上。
用過筆記本後放棄筆記本擁有權的人,關於死亡筆記本的記憶會隨之消失。但並不是指持有死亡筆記本期間的記憶全部消失,而是以跟死亡筆記本沒有關係的狀態繼續存在。
用過筆記本後放棄筆記本擁有權的人,再次接觸筆記後會恢復對死亡筆記本的記憶,但若不是筆記的擁有人,只會在接觸時才有記憶,放手後就會再次忘記。(接觸筆記紙碎並不會恢復記憶,但能夠感知擁有那筆記本的死神。)
如果持有兩本或以上筆記本的人類,放棄其中一本後,會再也感知不到該筆記本的死神。但只要手上還有一本,有關所有筆記本的記憶也不會消失。
未用筆記本殺過人的人類,即使放棄擁有權,相關記憶仍然存在,但之後也無法感知到那本筆記本的死神。

[編輯] 作用無效的對象
出生未滿780天的人。
想著同一個人的樣子,但四次寫錯該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所有人故意在死亡筆記本寫錯四次名字避免他/她死亡,所有人會因此死亡,而且死亡筆記本對該人依然有效。)
124歲以上的人。
剩下壽命不到12分鐘的人。
先被寫上筆記本,已確定死亡時間的人。後來寫上的內容將一律無效。
兩本筆記在相差0.06秒的時間同時寫上同一人的名字想著同一個人的樣子則無效。
死因不合常理。(被寫入名字的人會改為死於心臟麻痺。)

[編輯] 夜神月讓死神路克/雷姆偽造的假規則
在死亡筆記本中寫下名字後連續十三天內不寫下另一個名字的話,使用者死亡。
如果撕毀或燒掉死亡筆記本的話,所有接觸過死亡筆記本的人會死亡。

[編輯] 死神的規則

[編輯] 基本規則
死神必須擁有最少1本筆記本。
死神使用筆記本殺死一個人類之後,那個人類的剩餘壽命將加在死神的剩餘壽命上。
為了增加人類的壽命而使用筆記本殺死別人,死神將會和被寫進筆記本的人同時死亡。(但是,那個死掉的死神的筆記本並不會消失。)這個死神剩餘的壽命,將會加在那個被幫助增加壽命的人身上。
除了該死神的筆記本被人類持有、尋找自己的筆記本、和要殺一個人類這三個特別場合外,死神不能離開死神界。
從死神之眼看到人類的名字和壽命不能夠告訴人類。
沒有筆記本的死神不可以跟其他人類說關於筆記本擁有者的事。
死亡筆記本一旦掉落至人類界,便是人類界的財產。
不能為了殺某個人類而將筆記本落入人間給那個人類

[編輯] 死神之眼
死神的眼睛只要盯著一個人的臉看,就可以看見那個人的名字和壽命。
得到筆記本擁有權的人類,他的死神之眼卻不能看到自己和其他筆記本持有者的壽命,只能看到名字。
已經死的人是看不到他的名字和壽命的。
死神之眼所看見的壽命是指那個人原來的壽命(就算名字被寫進死亡筆記本,原來的壽命依然不變)
死神之眼所看到的名字和戶籍中有無登記並沒有關係,而是可以用筆記本殺掉那個人時所用的名字。(有可能是指那個人自己認知中的本名)
死神之眼無法從畫像看到一個人的名字和壽命,不管那幅畫多逼真。但從電視或相片是可以看到的。
擁有死亡筆記本所有權的人類,可以用自己剩餘壽命的一半,換取死神之眼(取得死神之眼的方法)。
依附在人類身邊的死神,有跟自己所依附的人類告知關於死神之眼交換詳情的義務。
失去所有筆記的所有權後,死神之眼也將隨之消失。(失去的壽命也不會回來)
曾經失去擁有權,又再度得到擁有權的人類並不會得回死神之眼,需再次以剩餘壽命的一半取得。
取得死神之眼的人類都會擁有3.6以上的視力。

[編輯] 主要登場人物
主條目:死亡筆記本人物列表
夜神月(やがみ ライト、Light Yagami)
生日:1986年2月28日
忌日:2010年1月28日
本作的主角。
斷言自己是新世界的神,肅清世界上所有的犯罪者,並決定創造一個「沒有犯罪者」的「新世界」。從此以後,世間開始以「奇樂」稱呼他,「奇樂」成為廣為世間所知的人物。
2008年1月底,香港藝人陳冠希與數名女星的性愛淫照流出,發佈者被網民稱為「奇樂」。
彌海砂(あまね ミサ、Amane Misa)
生日:1984年12月25日
忌日:2011年2月14日
藝人,是青少年雜誌的模特兒。偶然從死神雷姆手中撿到了筆記本,為了要和奇樂接觸而從關西跑到東京,以冒牌的「奇樂」身份引起事件。因感激奇樂制裁殺害她父母的強盜而跟奇樂---也就是夜神月接觸。

[編輯] 死神
路克(リューク、Ryuk)
夜神月最初筆記的依附死神。擁有兩本筆記本,一本他自己所擁有,一本為席多所遺失,由他向死神大王騙到的,也是夜神月一開始持有的筆記。
雷姆(レム、Rem)
彌海砂最初筆記的依附死神。除了自己的筆記外另有海砂所持有的,死去的傑拉斯的筆記。
席多(シドウ、Sidoh)
路克最初拿給夜神月的筆記本之主。席多因為遺失了筆記本,壽命將至,故來到人類世界尋找筆記本。
傑拉斯(ジェラス、Jealous)
性格溫厚的死神,在死神界默默地守護著心愛的彌海砂,為了救她而用死亡筆記本殺人,結果化成沙粒死去,筆記由雷姆交了給海砂。

[編輯] 單篇作品
名稱 職業 性格 備註
鏡太郎 13歲的中學生 膽小、內向 被欺負的孩子,本作的主角
三浦 13歲的中學生 軟弱膽小 被欺負的孩子,和太郎同年級
山中 中年刑警 深思熟慮 覺得這件事和過去的很類似
高木 年輕刑警 正義感強 仰慕山中前輩
路克 死神 快樂的旁觀者 龐克風的打扮


[編輯] 漫畫
名稱 日文版ISBN 香港中文版ISBN
單行本(全12卷)
DEATH NOTE 1 「無聊」 ISBN 4088736214 ISBN 9-62-886114-X
DEATH NOTE 2 「會合」 ISBN 4088736311 ISBN 9-62-886157-3
DEATH NOTE 3 「狂奔」 ISBN 4088736524 ISBN 9-62-888119-1
DEATH NOTE 4 「愛慕」 ISBN 4088736710 ISBN 9-62-888159-0
DEATH NOTE 5 「白紙」 ISBN 4088737741 ISBN 9-62-889524-9
DEATH NOTE 6 「交換」 ISBN 4088737954 ISBN 9-62-889577-X
DEATH NOTE 7 「零」 ISBN 4088738306 ISBN 9-62-889627-X
DEATH NOTE 8 「標的」 ISBN 4088738527 ISBN 9-62-889673-3
DEATH NOTE 9 「接觸」 ISBN 408873887X ISBN 9-62-892544-X
DEATH NOTE 10「刪除」 ISBN 4088740181 ISBN 9-62-892612-8
DEATH NOTE 11「同心」 ISBN 4088740416 ISBN 9-62-892693-4
DEATH NOTE 12「完」 ISBN 4088741315 ISBN 9-62-894542-4
公式Guide Book
DEATH NOTE 13
HOW TO READ「真相」 普通版:ISBN 4088740955
初回限定精裝版:ISBN 4089080533 ISBN 9-62-894652-8
DEATH NOTE/A「殘像」(動畫版公式解說書) ISBN 4088741970  


[編輯] 動畫版
主條目:死亡筆記本 (動畫)
動畫版第一集在日本於2006年10月4日深夜起陸續在日本電視台等11個電視頻道播映。

集數名稱:

01:新生 11:突入 21:活躍 31:轉讓
02:對決 12:戀心 22:誘導 32:選擇
03:交易 13:告白 23:狂騷 33:嘲笑
04:追蹤 14:朋友 24:復活 34:虎視
05:策略 15:賭博 25:沉默 35:殺意
06:破綻 16:決斷 26:再生 36:一月二十八日
07:陰天 17:執行 27:綁架 37:新世界的神
08:視線 18:同伴 28:焦躁
09:接觸 19:松田 29:父親
10:疑惑 20:姑息 30:正義

[編輯] 電影版
主條目:死亡筆記本 (電影)
根據原著漫畫改編製作了2部電影:第1編『死亡筆記本』2006年6月17日在日本公映,第2編『死亡筆記本──決戰時刻』於同年11月3日上映。

此外,以L為主角的外傳電影『L change the WorLd』/《L之終章‧最後的23天》於2008年2月9日在日本、韓國、香港、臺灣同時公開。


[編輯] 小說
ANOTHER NOTE 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作者西尾維新,集英社出版,全1卷,日文版ISBN 4087804399,台灣中文版ISBN 9789861195766,香港中文版ISBN 9-62-896430-7。

07年12月25日日本推出電影補完小說,是說回L死前23日的事。作者是M,真實身份不詳。

香港中文版也於08年02月09日推出。


[編輯] 註釋
^ DEATH NOTE 13 HOW TO READ「真相」中文版第183頁
^ 「瀋陽中學生竟傳播「死亡筆記本」引發各界憂慮」,2005-01-11.於2008年2月28日查閱.  
^ 「關於迅即開展查繳《死亡筆記本》等恐怖類印刷品專項行動的通知」,2007-05-28.於2008年1月27日查閱.  
^ 「Beijing bans scary stories to protect young」,Reuters,2007-05-15.於2007年5月15日查閱.  
^ 「『デスノート』は違法」:中國當局、規制を本格化.searchina.ne.jp(2007年5月26日).於2008年1月27日查閱.
^ 「比利時碎屍案現場 現《死亡筆記本》臺詞」,聯合早報網即時新聞,2007年10月3日.於2007年10月4日查閱.  

[編輯] 外部連結
(日文) 集英社「死亡筆記本」官方網頁
(日文) 真人電影版的官方網站
死亡筆記本專賣店(介紹「死亡筆記本」的香港非官方網站)(連結失聯)
死亡筆記本迷你網站(香港版本)
死亡筆記本迷你網站(台灣版本)
死亡筆記本台灣官方網站
死亡筆記本亞洲總授權代理官方網站
may i put your name down?死亡筆記本的電影部落格
顯示▼隱藏▲於各個電視台的播放時間
日本電視台 逢星期二 24:56播出
上一節目 死亡筆記本 下一節目
櫻蘭高校男公關部 零秒出手
香港ANIMAX 逢星期二 22:30播出
上一節目 死亡筆記本
(第1至第25集)
(2007年4月3日-2007年9月18日) 下一節目
地獄少女 神槍少女
香港ANIMAX 逢星期二 22:30播出
上一節目 死亡筆記本
(第26至第37集)
(2007年11月13日-2008年1月29日) 下一節目
神槍少女 未定
香港ANIMAX 12月22日 19:00至23:00播出
上一節目 死亡筆記本 - 結局連環放送
(第30至第37集)
(2007年12月22日) 下一節目
原時段播出動畫:彩雲國物語(第一期)、Music Station、今日是魔王(第2季)、烈火之炎 彩雲國物語(第一期)、Music Station、今日是魔王(第2季)、烈火之炎
台灣ANIMAX 逢星期六 22:00(中文版)、23:00(日文版原音重播)播出
上一節目 死亡筆記本
(2007年7月 - 200?年?月) 下一節目
涼宮春日的憂鬱 少年陰陽師
中視無線台 超人氣動漫劇場 星期日 23:45或23:30 播出
上一節目 死亡筆記本
(2007年6月 - 2008年2月17日) 下一節目
惡作劇2吻
中視無線台 超人氣動漫劇場 星期五 23:30 播出
上一節目 死亡筆記本
(2008年2月29日 - 200?年?月) 下一節目
  
香港 無綫電視翡翠台 逢星期六 00:15播出
上一節目 死亡筆記本
(2007年8月 - 2007年12月) 下一節目
火影忍者 鴉 -KARAS-

顯示▼隱藏▲檢 • 論 • 編 • 歷死亡筆記本
(分類)
作者 小畑健(漫畫) - 大場鶇(原作)
登場人物 一覽 - 夜神月 - L - 彌海砂 - 死神一覽
媒體 動畫 - 電影



去睇下吧~~~~



(另一種起高樓的方式)nn[ 本帖最後由 小豬 於 2008-3-8 07:04 PM 編輯 ]
 樓主| 發表於 2008-3-9 00:26:39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明~
陳近南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3-10 10:22:0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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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靈.伊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3-10 19:27:5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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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近南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3-10 20:02:5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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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靈.伊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3-10 20:24:5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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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10 20:48:00 | 顯示全部樓層
非法下載
寒靈.伊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3-10 21:22:4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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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近南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3-10 23:41:2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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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11 16:04:0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唔睇死人筆記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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