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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粹主義?
納粹主義是指1921年德國納粹黨領袖阿道夫‧希特拉所提倡的一系列思想。當希特拉執政時,這些思想大部份成當時的政策。它們記載於希特拉在1924年被困牢獄時撰寫的傳記《我的奮鬥》。納粹主義的主要內容如下:
甲、 種族主義
人類分為兩類:雅利安人及非雅利安人。前者比後者優勝,他們是主宰人類的種族,而非雅利安人只不過是被奴役的種族。德國人即日耳曼人,是屬於雅利安人,他們註定是全世界的主人。
由於具有純正血統的德國人與非雅利安人通婚而被污染,德國在第一次大戰中戰敗。在非雅利安人當中,猶太人至為劣等,他們是文化的破壞者,必須消滅。戰後德國貧弱的經濟,是猶太人一手造成,他們應把工作讓予德國人。為防範未然,嚴禁德國人與非雅利安人通婚。
乙、極權主義
當今德國缺乏強大及真正的領導階層。只有元首始能令德國復興振作,國家應以元首為中心。他領導一群特選精英,享有特權,平民必須絕對服從元首及其精英的領導,日耳曼人絕對服從及效忠國家。他們並非大多數群眾,但能操縱國家及制定國策。因此,納粹主義是反民主的。
丙、經濟自足
為了使德國經濟自給自足,納粹主義者發動「社會革命」:把大型企業收歸國有,為所有工人提供就業機會,為農民推行土改,剷除所有猶太資本家控制的連鎖百貨店,及向外擴張。
丁、批評威瑪共和國
由於德國在第一次大戰中被非真正戰敗,接受凡爾賽條約的人和因條約確認而誕生的威瑪共和國被批評為「賣國賊」。共和國內的猶太人被視為出賣國家的人,他們污染了德國人;共產黨亦被譴責為賣國賊,破壞社會的團結;資本家只懂剝削窮人、工會、政客、議會 等等。他們都備受批評。
戊、廢除凡爾賽條約及帝國主義擴張
第一次大戰後的德國困難重重,這些困難由不公及苛刻的凡爾賽條約衍生的。因此,希特拉發動「國際革命」廢除凡爾賽條約;他欲回復德國在列強的尊嚴。
希特拉亦主張拓張領土,因為(1)德國人是人類的主人;(2)德國被敵人四處包圍。優等民族不應被劣等民族統治,故此,他計劃併吞奧地利,完成《大德意志》的夢想;征服東歐,為德國的下一代爭取「生存空間」。因此,納粹主義是包括極端的民族主義。
己、其他
反對共產主義及階級鬥爭,因為共產主義不適合民族優越學說之人。另一方面,納粹美化暴力及英雄,漠視任何國際公法。他們利用宣傳媒介作為政治工具,令群眾相信有共同敵人,相信納粹之能力,鼓動群眾,使人民支持。
「二」戰後威瑪共和國的困難
1918年11月9日德皇威廉二世逃往荷蘭,其他貴族親王亦逃離德國。翌日社會民主黨黨魁艾伯特成立臨時政府,共和國宣佈誕生。由於當時國民議會是在柏林附近的小鎮威瑪舉行,所以新政府名為威瑪共和國。然而,共和國自成立以來,備受種種困擾。國內人民鄙視它;國際社會拒絕接納它。1920年代末,共和國曾有一段短暫安穩時期,但這只不過是曇花一現。希特拉利用共和國的憂患奪權,最後成立「第三帝國」取而代之。
甲、內部動盪
自成立以來,威瑪共和國受不同反對勢力威迫,它們先用暴力企圖奪權,其後成立政黨挑戰政府。共和國最後被極右黨派 納粹黨 推翻。
受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的影響,德國共產黨用暴力企圖推翻新政府。早於1918年11月蘇維埃在柏林出現。1919年1月斯巴達克黨人發動叛亂,漢堡、撒克森、巴伐利亞、魯爾及慕尼黑亦發生類似暴動。1920年斯巴達克黨人成立德國共產黨。在1923至1929年間,它在帝國議會佔有約10%的議席。1923年間,成為德國第三大政黨。
戰後不少德國人相信國家從未真正戰敗:「德國是被國內某些人出賣;它被威爾遜的《十四點》欺騙!」相信這說法的人包括軍人、保守派人士、教會 等等。與共產黨一樣,他們用暴力企圖推翻威瑪共和國,如1920年的卡甫叛變;與共產黨一樣,他們亦成立民族人民黨,要求軍國主義路線及向外擴張,反對政府。1930年前,民族人民黨成為德國第二大政黨。
納粹黨原名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簡稱國社黨)。1921年希特拉成為黨魁,但其時只不過是一個小政黨。1923年希特拉與魯道夫在慕尼黑的啤酒館發動政變,但政變失敗。希特拉下獄但其後獲釋。
乙、憲法內缺點
1919年8月威瑪共和國憲法宣佈確立。為了爭取國內外的支持,它寫上西方的民主要素,然而,由於以下的幣端,它對戰後德國的發展,弊多於利。
最首要的詬病是政府不斷的更迭。由於憲法規定選舉需按比例代表制,只要取得每六萬票數,任何政黨便在國會佔一席位。因此,每次大選後,德國只能組成一連串的聯合政府,政府由大小不同政黨組成 。雖然某黨贏得大選執政,但由於不能擁有大多數席位,必須與其他政黨合作;政見的不同使長久合作不能持久,聯合政府被迫解散,而政府亦宣佈更改。在1919年2月至1933年1月間,德國有12位總理及21個政府。
總統權力過大是憲法帶來的第二個問題。憲法規定,總統有權委任總理,解散國會,指揮軍隊及締結和約。他亦可在緊急情況下頒佈法令而母須國會通過。希特拉日後就利用憲法給予一人過多權力的漏洞而把共和國取締。
有謂德國不應實行民主制度。它過往缺乏推行民主政府的經驗。短時間內要人民及政府領導人從專制君主制轉而接受代議政府,談何容易。更甚的是,新政府始終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在這情況下,民主政府如何運作?
丙、經濟死結
自成立以來,威瑪共和國要面對因凡爾賽條約索償的賠償問題。1921年該賠款更高達1360億馬克!況且,第一次大戰後的德國,經濟崩潰,人民飽受飢荒之苦,物料供應不足。凡爾賽條約更奪去全國15%生產資源。因此,德國很快便不能支付賠償。
1922年12月由於德國不能支付賠款,法國及比利時派軍隊佔領魯爾媒田區,德國礦工採取「消極抵抗」行動,拒絕前往礦場工作,並發動罷工。由於該區生產全國四份之五媒鐵,國內工業及貿易迅即陷於停頓。為了償還債項,共和國大量印鈔,以致馬克完全崩潰,由1922年的4馬克對1美元下跌至1923年11月的42億馬克對1美元。國內固定收入的中產階級徹底破產,他們淪為最困窮的工人階級,因此不少人其後加入納粹黨。
由於美國的援助,魯爾事件後德國曾有短暫的繁榮。1924年的《多茲計劃》及1929年的《楊格計劃》給予德國政府貸款,清還部份賠償。但當時德國的經濟潛伏著三大危機:美國貸款可能隨時撤走、經濟過份依賴出口貿易、失業人數從未低於一百萬。
1929年自美國蔓延的《大經濟蕭條》終於把災難帶來。德國的出入口驟降,失業人數急升至六百萬。執政的社民黨在國會中失去很多議席。1930年3月納粹黨贏得九十幾個席位,同時共產黨的議席由54席增至77席。全國共產黨員與納粹黨人在街上打鬥,退伍軍人、下層中產階級、大學生、農民、及數以百萬計失業者紛紛加入納粹黨。
整體來說,德國人民對威瑪共和國極之失望。起初,他們受辱於凡爾賽條約的內容。由於共和國同意簽署條約,人民更鄙視它,認為它是恥辱的象徵。自成立以來,由於共和國不能處理國內政治及經濟危機,人民對它更為憤慨。對外方面,由於擁兵只得十萬,國際地位低落,領土分割及魯爾事件更令人民蒙羞。一位解救苦難、解決上述困難、恢復德國成為大國的強人成為人民心底渴望的對象 他們最後毅然把賭注押在阿道夫‧希特拉的身上。
「三」阿道夫‧希特拉的興起
甲、希特拉早年生涯
阿道夫‧希特拉來自奧地利布勞瑙一個關卡官員的家庭,自1907至1913年在維也納居住。由於受到當時反猶太主義運動的影響,對猶太人極為偏見。第一次大戰時加入德軍,因其英勇表現而獲得鐵十字勳章。戰後,他與大部份德國軍人一樣,不相信德國戰敗這個事實。失業的他,於1919年在慕尼黑加入一個半軍隊、半政黨的組織 德國勞工黨。它是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或納粹黨的前身。
乙、納粹黨的掌權
1921年希特拉以他天賦的演說天才及領導能力,成為納粹黨的黨魁。他隨即網羅心腹 赫斯、戈培爾、戈寧及希姆萊,並仿效意大利墨索里尼使用的方法增加自己的實力。納粹黨採納曲十字(卍)作為黨標記。他命令隆姆組成衝鋒隊(Storm Troopers或S.A.)攻擊政敵,破壞其他政黨會議,保護納粹黨員集會。納粹黨並創立報紙,宣揚納粹主義。
1923年希特拉作出首次奪權的嘗試。當全國正受魯爾事件所引發的危機而人心惶惶之際,他與魯道夫在慕尼黑發動叛亂。雖然事敗,但兩人其後獲得釋放。而希特拉更在獄中寫下他的傳記《我的奮鬥》。
納粹黨漸漸取得人民支持,會員人數由1925年的二萬七千人增加至1929年的十七萬八千人。它更取得部份大工業家如替森、基道夫及胡根堡的支持。1929年另設禁衛隊(schutzstaffel或 S.S.),以執行納粹政策。
1929年納粹的實力因以下兩事大增:一為威瑪共和國最有才幹及最具民望的總理及外交部長斯特萊斯曼病逝。此後,若然國家再發生危機,國內再沒有強人處理。二為《大經濟蕭條》的影響。人民因而轉向支持希特拉,使他在1932年的總統大選中奪得11,000,000票,僅次於當時的總統興登堡。1930年納粹黨已在國會內取得107個議席。到了1932年,它又獲得230席,成為全國第一大黨。
1932年是決定性的一年。雖然希特拉未能當選總統,但興登堡委任巴本為總理,代替意欲鎮壓衝鋒隊的布魯寧。在11月的普選中,由於共產黨在國會贏取120席,很多具影響力的商人及地主大為震驚,巴本及興登堡立刻爭取希特拉的支持,抵消共產黨的威脅。
1933年1月30日興登堡簽署法令,委任希特拉為總理,成立一個由納粹黨及保守派組成的聯合政府,納粹黨從此執政。
「四」納粹統治下的德國
甲、一黨專政
希特拉被委任為總理後,隨即解散國會,要求大選。為剷除所有政敵,他委任戈寧為普魯士內政部長,禁止共產黨人發動罷工及招募納粹黨人加入警局。戈培爾則發動龐大宣傳攻勢,爭取人民支持。接著,納粹黨人利用1933年2月27日(大選前五日)的「國會縱火案」指責共產黨徒縱火,大捕共產黨人 。興登堡簽署緊急法令,收回公民權,容許希特拉可以不經審訊便逮捕任何人。結果,約五千共產黨員被捕。
大選如期在三月舉行,但納粹黨只能在647個議席中取得288席(未能在下議院占三分之二議席),因此被迫與民族人民黨組成聯合政府,隨即通過《授權法案》,授權總理在毋須國會諮詢下草擬及通過法例,有權解散國會及修改憲法。共和國憲法被廢,名存實亡。
1933年5月,納粹黨廢除工會,一切工會均被查禁。兩月後,政府宣佈除了納粹黨外,所有政黨(包括民族人民黨)均為非法組織,德國成為一黨專政的國家。
納粹黨接著進行大規模清黨行動,整肅部下(包括巴本等人),其中以隆姆統領的褐衫隊(即衝鋒)為目標。隆姆向希特拉要求做國防部長,並希望把國家軍隊編入褐衫隊,希特拉下令逮捕及隆姆及處決大約100名隊員及政府官員,史稱當晚(1934年6月30日)為「長刀之夜」。同年4月希姆萊被任命為蓋世太保頭目,偵查民隱,鎮壓異己。德國變成「警察國家」。
1934年8月興登堡病逝,希特拉同時兼任總統及總理,並以全民投票的議決為理由除參議院,宣佈德國為「第三帝國」 ,更自稱「元首」。兩年後,廢除下議院。
乙、極權社會的產生
迫害猶太人
希特拉個人對猶太人的憎恨在他執政後成為納粹黨政策。自1933年4月起,所有猶太人在公共機構、大學及其他行業被解僱。1935年9月頒佈「紐倫堡法令」:所有猶太人被遞奪公民權,禁止與日耳曼人通婚,不得參予德國人文化及政治活動,猶太人不能入大學。
11月納粹黨利用一個德國書記在巴黎被一名波蘭籍猶太青年謀殺事件加強對猶太人的迫害。在「水晶之夜」,猶太商店被搶掠、教堂被焚毀、居所被強闖;更甚者所有猶太人被集體罰款一億馬克。每一猶太人須穿上「大衛之星」的臂章()以資識別。1939年納粹黨宣佈所有留在德國猶太人必須消滅。與此同時,禁衛隊在各地設立集中營進行對猶太人的集體屠殺行動。
據估計,居住在歐洲的9百50萬猶太人中,約6百萬人被屠殺。因此很多猶太人被迫逃亡海外,愛因斯坦便是其中例子。
迫害宗教
1933年希特拉與教宗達成協議,宣佈政、教分離,互不干預。整體而言,雖然納粹黨與國內天主教會關係普通,但希特拉對天主教會尚算寬容,因為他需要爭取墨索里尼的支持,而後者既為全世界最尊祟天主教國家的領袖,又於1929年與教宗同樣達成協議,故與教宗維持良好關係是必須的。
基督教方面,希特拉任命倫域‧梅勒為國家主教,並需以納粹思想修改教義,教徒中有不依隨新教義者,被送往集中營。馬丁‧尼武拿是其中的受害者,最後他能倖存。
基本上,希特拉容許教徒享有信仰自由,但他們絕不能抗拒納粹的管治及政策。
全國納粹化:建立新德國
為了使第三帝國持久恆遠,希特拉把希望及將來放在青年人身上。他鼓勵人民多生育,對好生養的女子給予勳章。當男童六歲及女童十歲時,須加入「希特拉青年團」受訓,鍛練體魄,學習納粹思想,要以納粹黨為學習目標,父母家庭次之。日後他們加入軍隊、衝鋒隊、禁衛隊及蓋世太保。1939年立法規定所有青年人必須加入納粹青年團,反之會被恐嚇。
納粹黨把學校用作為思想灌輸的工具。校園內四處貼上希特拉肖像,所有老師必須加入納粹教師同盟。納粹黨隨時審查及逮捕他們。教科書須按納粹思想重寫,內容需神化希特拉,褒揚納粹黨成就及宣揚第三帝國之偉大。大學教授須穿上曲十字臂章,並必須向希特拉宣誓效忠。
希特拉命戈培爾為教育及宣傳部長,控制人民思想。德國人看的書報、收聽的電台節目、觀賞的畫廊、戲院、劇場等,全由戈培爾決定和控制。
總括而言,希特拉意圖建立一個新帝國。在新帝國內,所有人須嚴守紀律,並隨時為帝國的偉大光榮而犧性自我。
丙、重整經濟
勞工政策
1933年7月納粹黨成立由僱主及僱員兩方面組成的「勞動陣線」,以取締工會及僱員協會,決定工人工作地點及指派所屬行業,嚴禁罷工及停業。按照1934年的國家勞工法,所有聘用超過廿個僱員的行業須受國家監管。納粹黨亦成立勞工信扥局,以統籌及提倡國內工業,並仲裁僱主與僱員間的勞資糾紛。
自給政策
在1933至1941年間希特拉推行兩個四年計劃以創造就業職位及建立德國的軍事力量。因此,德國復行徵兵制,逐猶太人出公職,展開龐大的工程及修築道路、港口、房屋等。自1935年始,更妄顧凡爾賽條約的禁制,展開大規模的重建軍備計劃。上述的經濟計劃,使1936年國內的失業人數下降至一百萬以下。
其他的經濟措施包括增加出口、減低入口、向工農業提供資助、獎掖新工業的發展、提高農民薪酬及農產品價格、擴張重工業、飛機製造業及航運業。因此,德國的工業生產於1932至1937年間增加超過一倍。
以上的建設使德國不單只從《大經濟蕭條》中迅速恢復過來,而且令她成為繼美國、蘇聯後的第三大工業強國。1938年間,德國已擁有全世界最強大的陸、空軍。憑藉這些實力,納粹德國開始踏上戰爭道路。
「五」納粹外交
甲、廢除凡爾賽和約
凡爾賽和約議決薩爾區被國聯管理、但澤成自由港、波蘭走廊把東普士及德國分開。希特拉強烈要求上述地方歸還德國,以實施「大德意志運動」及履行《我的奮鬥》承諾。1934年德國退出日內瓦裁軍會議,並隨即退出國際聯盟。1935年英德海軍協定規定其戰艦噸數為英之百分之三十五。這令希特拉公開撕毀凡爾賽和約之限制軍備規定。同年3月,希特拉下徵兵令,建立空軍,軍隊人數約50萬,沒有受他國阻止。
乙、 侵佔萊茵河區(1936)
1936年德派兵侵佔萊茵河非武裝區,並無受他國阻止。由於孤立主義,美國基本上不理歐洲事務;意大利於1936年與德簽訂羅馬 柏林軸心條約,兩國關係開始緊密;英國由始至終並不贊成凡爾賽和約對德國之苛求,主張勢力均衡,認為德應有軍事力量,屏障蘇聯;法內政紊亂,不能獨力抗德,故其外交跟隨英國。
丙、 侵略奧地利(1938.4)
奧國境內有七百萬日耳曼人聚居,德藉口推動「大德意志運動」欲與它合併。1934年德煽動奧境內納粹黨叛亂,並派兵到德奧邊境,準備行動。後因墨索尼里在邊境陳兵十萬,故德國放棄進軍。1938年德國與意大利結盟,於二月便要脅奧地利政府委任納粹領袖賽斯.因奈爾特為內政部長。奧地利政府提出全民授票,決定奧是否與德合併,或是獨立。希特拉阻止投票,並且強迫總理舒士尼格讓位於賽斯,舒士尼格向英法求助不得要領,只好讓位。賽斯任總理後,佯說奧有內亂,要求德派兵平亂。德軍進入奧地利後,隨宣佈德奧合併,賽斯把政權交出。
丁、 吞併捷克〈1938-9〉(綠色行動計劃)
捷克的蘇台德區民約有三百萬日耳曼人,因此捷克納粹黨領袖漢萊聲稱要脫離捷之統治。1938年4月漢萊因提出要求與德合併,德派兵至捷克邊境,「五月危機」爆發。捷克總統貝奈西聲明力抗到底,由於軍隊實力不弱,地勢有利及捷克先前與法,蘇簽訂條約,大戰一觸即發。墨索里尼邀請英、法、德在慕尼黑商議事件。英首相張伯倫採取姑息政策,將蘇台德區給予德國。捷克失去60%煤礦、86%化學產品、70%鋼鐵及70%電力。翌年三月德派兵完全佔領捷克,英、法並無採取任何行動。
戊、 佔領邁曼爾及但澤
希特拉轉向東部擴張,先強佔立陶宛的邁曼爾。接著要求得到但澤市,以建造公路穿過波蘭走廊至東普魯士。1939年5月德、意簽約(綱約)答應軍事同盟;8月23日簽署德、蘇互不侵犯條約,保證十年內互不侵犯,實則瓜分東歐:德佔立陶宛、波蘭西部;蘇聯則奪取拉脫維亞、愛沙尼亞、芬蘭和波蘭東部。1939年8月25日英放棄姑息政策,聲言保證波蘭安全。9月1日德國進攻波蘭,英、法於9月3日向德宣戰,二次大戰爆發。nn[ Last edited by =希姆萊= on 2005-9-22 at 09:05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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